3、4、5栋学生公寓采暖水平穿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3207号-1;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3207号;

3.项目名称:3、4、5栋学生公寓采暖水平穿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610,000.00元;

6.采购需求:3、4、5栋学生公寓采暖水平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25日,共计5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拟派出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提供有效上岗证书或二维码的电子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现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人证与标书中相符,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企业缴纳社保凭证);

4.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投标工具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工具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磋商会议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吉林财经大学官网发布。

2.供应商请注意: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上述网站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财经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 3699 号

联系人:来宝成、张仲比

联系方式:0431-84539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李阳、袁新桐 17767728616、18686601880(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袁新桐

电话:17767728616、18686601880(办公电话)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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