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如下:
1、一标段位于南岭的税务学院宿舍1栋406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15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1001】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22.31㎡(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2、二标段位于南岭的税务学院宿舍2栋100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15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000652】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27.18㎡(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3、三标段位于南岭的税务学院宿舍2栋109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15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000652】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32.29㎡(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4、四标段位于南岭的税务学院宿舍3栋102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15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100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11.88㎡(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 ,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5、五标段位于南岭的税务学院宿舍3栋103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15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100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17.5㎡(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 ,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6、六标段位于南岭的税务学院宿舍3栋511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大街15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100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26.68㎡(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7、七标段位于至善路的税务学院宿舍1栋311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至善路62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00075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16.33㎡(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 ,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8、八标段位于至善路的税务学院宿舍1栋314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至善路62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00075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17.66㎡(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9、九标段位于至善路的税务学院宿舍1栋514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至善路62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00075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17.66㎡(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10、十标段位于至善路的税务学院宿舍1栋515插间,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至善路62号,该房屋没有独立的产权证(有本栋的产权证),权证号长房权字第【2030000750】号,证载权利人为 吉林财经大学 ,面积23.41㎡(该面积为资产台账分割面积,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厨房、卫生间公用,土地证无 ,办理产权手续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具体办理,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11、十一至十五标段位于财苑家园地下车库,位于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河街707号财苑家园小区,每个标段面积分别为37㎡,无产权(本次地下车库出售的为使用权,签订合同、提供收据)。
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三、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购买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并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四、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五、成交后由购买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购买方按照房改房相关政策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购买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购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八、意向购买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购买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九、转让联系人:林东亮、王哲 联系电话:84539165/84539163
十、具体购买步骤(说明)及资产转让明细见附件。